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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19年发展新团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6 发布者: 点击:[]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为认真落实上级团组织关于《重庆共青团发展团员实施办法(试行)》的指导方针,不断规范我校团员发展,提升团员素质,增强队伍凝聚力,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青年学生成长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上级团组织《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决定在本学期发展一批新团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二、发展程序

(一)团前教育

1.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应当加强对青年的教育和引导,面向青年开展团的各项活动,宣传团的基本知识,激发青年的进步热情,主动了解青年,及时发现那些积极要求进步、各方面表现好的青年,鼓励他们申请入团。

(二)申请入团

2. 入团申请人向所在二级学院团组织提出入团申请,申请入团分为书面申请和口头申请,除非不具备必要的条件和能力,都应采取书面申请的方式。入团申请书必须由申请人按照相关的体例要求亲笔书写,真诚表达加入共青团的志向,一般不少于800字。

3. 申请人在提交入团申请时,一并提交本人参加志愿服务不少于5次、每次时长不少于1小时的相关情况。

4. 二级学院团总支在收到入团申请后,应及时登记申请人基本情况,妥善保管申请资料,在一个月内对相关资料进行书面审查,并与审查通过的入团申请人开展谈心谈话,了解基本情况,指明努力方向。

(三)确定入团积极分子

5. 在入团申请人中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应采取团员推荐等方式,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并报二级学院团总支备案。推优推荐要发扬民主,一般采取差额方式进行,票数达不到半数以上的不得确定为积极分子。

6. 入团积极分子确定后,团支部应将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登记造册,发放发展团员登记表(见附件1),指导填写。同时,及时指定一至两名团员作为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负责日常培训调查。

7. 入团积极分子每一个月应当向团组织和培养联系人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对某些重大问题的思想认识以及参加重要活动或学习重要文件的心得体会等,并形成不少于三次的书面思想汇报。

(四)入团积极分子培养教育

8. 采取集中教育和日常培养考察相结合的工作体制,培养时间不得少于三个月(若培养期间转学,培养时间可连续计算)。

9. 集中教育包括开展党的理论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开展党史、国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开展团章教育和团的优良传统教育,教唱团歌等, 总计不少于 8 学时。集中教育结束后,组织入团积极分子参加集中测试,测试成绩 80 分为合格(集中测试题库见附件 3)。

10. 日常培养一般以谈心谈话、实践锻炼等为主。

(五)确定团的发展对象

11. 对经过三个月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团员条件的入团积极分子,由支部委员会讨论推荐并报上级团组织审批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12. 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团员作为入团介绍人。入团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团组织指定。

13. 团支部委员会从入团积极分子中推荐团的发展对象,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开展知情人评议(知情人评议表见附件 2)。评议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工作学习、服务群众、纪律作风等方面, 评议人包括申请人的上级(例如:学生的辅导员、任课老师等)和同级(例如被评议人员的同学等)。参加评议人数不得低于应参加评议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14. 团支部委员会在集体研究团的发展对象人选时,应逐一听取培养联系人的意见,综合知情人评议结果,择优确定后报上级团组织预审。预审应结合发展对象的入团申请书、志愿服务情况、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

15. 预审结束后,上一级团组织以书面形式通知团支部委员会, 并向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印有统一编号的入团志愿书。发展对象要认真如实填写入团志愿书,经团支部委员会检查合格后,再次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六)团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16. 召开讨论接收新团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17. 主要程序:(1)发展对象汇报个人简历、家庭情况和对团的认识、入团动机以及需向团组织说明的问题;(2)入团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团表明意见;(3)团支部委员会报告发展对象的审议意见;(4)与会团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团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18. 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新团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团员,在团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团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团支部大会讨论两名以上的青年入团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19. 团支部应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团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团申请书,一并报上级团组织审批。支部大会决议主要包括: 申请人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团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

(七)上级团组织审查批准

20. 团总支应当对新团员情况进行审议,接收新团员由校团委审批。

21. 对团支部上报的接收新团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通过召开委员会,集体审议、表决决定。审议的主要内容是:申请人是否具备团员条件、入团手续是否完备,审批意见写入入团志愿书。

(八)办理团员证

22. 团支部在正式接收新团员后,应及时编制发展团员名册, 并为新团员办理团员证、颁发团徽。

三、名额分配

根据上级团组织《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发展团员调控工

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各学院上报2019年发展团员计划和2018年度发展团员调控工作落实情况,对名额进行了适当分配,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

人数

分配号段

智能制造技术学院

45

201950082561-201950082605

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

18

201950082606-201950082623

信息工程学院

30

201950082624-201950082653

管理与航空服务学院

33

201950082654-201950082686

机械工程学院

48

201950082687-201950082734

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39

201950082735-201950082773

车辆工程学院

51

201950082774-201950082824

财经学院

36

201950082825-201950082860

四、 工作要求

1. 各团总支按照既定程序完成发展新团员工作,并于615日前将本学院新发展团员的《入团申请书》、《发展团员登记表》、《入团志愿书》、书面思想汇报材料报送至产学研107团委办公室。

2. 做好智慧团建工作,严格落实发展团员编号制度,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要使用团市委印制的带有编号的《入团志愿书》,超出号段或没有发展团员编号的团员将无法录入智慧团建系统。智慧团建第二阶段的工作以团员信息采集录入为主,要严格按照要求、步骤、程序发展团员,杜绝出现团员身份不符等情况无法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确保团员发展工作与智慧团建工作无缝接轨。

    联系人杨璐溢联系电话61879116

    

     附件:1.发展团员登记表

2.知情人评议表

3.集中测试题库








共青团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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